2025年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标准全新解读

汕头 更新于:2025-04-08 23:53
  • 逗你玩10610471

    截至我所知的信息,以下是对2025年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标准的全新解读:
    1. "适用对象": - 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2. "收入标准": - 根据汕头市2025年的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或个人,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 "住房困难标准": -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家庭无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b. 申请者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任何房产,且无享受过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4. "租金标准": - 公租房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市场租金标准执行,但实际租金将根据申请者的收入水平进行调整,确保其承担的租金不超过家庭收入的10%。
    5. "户型与面积": - 公租房户型分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等,面积从3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不等,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6. "申请流程": - 申请人需登录汕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前往当地住房保障中心提交申请,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b. 家庭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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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水8947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市住房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度汕头市市本级城镇公租房保障标准公告如下:

      一、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标准

      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金平区、龙湖区城镇户籍;

      (二)家庭人数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100元(含本数,下同);家庭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00元;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标准放宽到公布标准的110%。

      二、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标准

      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将根据房源情况,适时制订、公布准入标准并接受申请。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一)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二)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

      (三)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有汽车的(“达到报废标准”或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营运车辆除外);

      (四)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有企业或拥有企业股份的(出资额为零的企业监事、出资额为零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除外);

      (五)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有铺面、摊位、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的。

      四、在册公租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标准

      2024年及以前年度取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对象,应当符合上述第一点规定并且不存在第三点第(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

      五、申请的时间、方式

      (一)申请时间: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申请,工作日受理;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实行不定期受理,申请时间视房源筹集情况由市住建局另行公告。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应当在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中明确选择其中一种。申请人凭本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和办事流程可登录市政府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栏或致电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了解(咨询电话:0754-88487968,网址:https://www.shantou.gov.cn/cnst/zdly/bzxzfxxgk/index.html)。

      六、若国家、省和我市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新的政策或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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