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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生育保险报销办理全攻略如下:
一、适用人群 1. 汕头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2. 符合国家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职工。
二、报销范围 1. 生育医疗费用; 2. 生育津贴; 3. 产假期间的工资; 4. 孕产期检查费用; 5. 产前检查费用; 6. 产后康复费用。
三、报销材料 1. 填写《汕头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 4.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 5. 产假期间的工资证明; 6. 产前检查费用、产后康复费用等相关费用证明; 7. 生育津贴申请表。
四、报销流程 1. 女职工生育后,由所在单位向社保机构申报; 2. 社保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女职工个人账户; 4. 女职工持相关材料到银行领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款。
五、注意事项 1. 报销申请应在生育后90日内提交; 2.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3.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4. 如有疑问,请咨询举报 -
汕头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二、办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2、《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医院收费票据(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5、出院小结(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6、生育登记凭证
7、出生医学证明
8、《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若门诊就诊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如提供的是电子发票,需填写承诺书。
三、申报地点
参保人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到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
1、市医保中心
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政务服务中心4楼西侧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金平分中心
详细地址:金平区鮀江街道大学路与升业路交叉口金平科技园办公大楼二楼西侧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龙湖分中心
详细地址:龙湖区珠江路23号龙湖区珠江楼二楼东侧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澄海分中心
详细地址:澄海区德政路丹霞园b幢澄海区社保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濠江分中心
详细地址:濠江区马滘街道疏港大道与达南路交叉口西670米路北(中海信创新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6、潮阳分中心
详细地址:潮阳区棉新大道与棉兴南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和谐居西南侧约50米)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15--5:15
7、潮南分中心
详细地址:潮南区玉峡南路潮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2:00--4:45
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8、南澳分中心
详细地址:南澳县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力资源及培训基地一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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