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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民生育保险参保办理详细指南如下:
一、参保对象
1. 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 汕头市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条件
1. 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 职工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3.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参保流程
1.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1)用人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劳动合同文本; - 职工花名册; - 银行账户信息。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为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2. 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1)职工持身份证、劳动合同、户口簿等材料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用人单位将职工参保信息报送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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