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广东粤超竞赛规程的全新发布,无疑为足球爱好者们带来了新的期待。以下是关于赛事规则解读与亮点前瞻的简要分析:
一、赛事规则解读
1. 赛制调整:2025年广东粤超将采用更加激烈的赛制,增加比赛场次,提高竞争性。具体赛制如下:
(1)常规赛:分为东西南北四个小组,每个小组8支球队,进行主客场双循环赛,共进行36轮比赛。
(2)季后赛:常规赛结束后,东西南北四个小组的前四名晋级季后赛。季后赛采用淘汰赛制,分为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和决赛,共进行5轮比赛。
2. 球队参赛资格:参赛球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广东省足协注册资格。
(2)拥有完善的球队管理和运营体系。
(3)具备一定的竞技水平,连续两年参加广东省足球联赛。
3. 积分制度:采用积分制,常规赛每场比赛胜者得3分,平局得1分,负者得0分。季后赛则根据胜负关系决定晋级球队。
4. 赛事纪律:加强赛事纪律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球员违纪、裁判员执法不公、赛事组织不力等。
二、亮点前瞻
1. 激烈竞争:全新赛制和增加的比赛场次,将使广东粤超竞争更加举报 -
2025广东省足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全面按照《广东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东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的要求,进一 步推动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广东足球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普及足球运动,扩大足球人口,健全全省业 余足球联赛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第二条 广东省足球超级联赛由省内业余足球俱乐部参加的全省最高水平足球业余联赛。赛事由广东省足球协会主办,各赛区所在地市足球协会承办。该赛事同时也是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冠军联赛广东预选赛。
第三条 中文名称为:2025广东省足球超级联赛,简称为:省超联赛(以下使用简称)。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Football Super League,简称为:GDSL。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
广东省足协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广东省足球超级联赛委员会(以下简称“联赛委员会”),全面管理、指导、监督省超联赛整体运行。联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竞赛、注册、 裁判、宣传、商务、纪律等部门。
第五条 赛区工作机构
广东省足协所属地市会员协会与地方各相关单位联合组成省超联赛赛区工作机构,负责本赛区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接受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的指导。
第三章 安保与保险
第六条 安保
一、承办赛区及晋级决赛的参赛运动队及其所在单位, 以及当地会员协会或相关政府机构有责任在各个赛事相关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赛场区域、训练场及运动员驻地等) 制定并执行缜密的安保措施,安保措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相关人员:
(一) 所有参赛运动队、运动员和官员;
(二)所有竞赛官员和工作人员;
(三)媒体人员;
(四)赞助商及商业合作伙伴;
(五)现场球迷和观众。
二、承办方应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和《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制定赛事安全措施及预案,并向赛事主办方提供赛区安保计划。
三、为保障运动员和比赛官员人身安全,赛区必须进行相应的比赛场地流线设计,以区分观众、媒体、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的专属区域和流线,需在体育场为运动队和比赛官员提供安全的进出通道。
四、如果未对安保做出有效安排和计划,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将责令其整改,直至取消该承办方办赛资格。
第七条 保险
一、参赛单位或赛区需对举办比赛的场地相关联的风险和责任进行投保,此类保险应向受伤人员或者受损物品和财产进行合适数量赔偿。
二、各参赛单位比赛的风险应当由其自己承担,通过适当运动保险合同进行覆盖。
三、参赛单位应自行负责其运动队在赛区所有比赛中包括运动员和球队官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意外门急诊,住院和外科手术或由比赛引发的其它相关问题,如失能,失业等)。且参赛单位必须使广东省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免遭此类起诉。
第四章 参赛资格、准入与报名
第八条 参赛资格
一、由上年度省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及地市会员协会新推荐的俱乐部共同组成。本年度省超联赛的参赛俱乐部数量不超过16 家(队)。
二、地市会员协会推荐俱乐部参赛名额:
(一)地市会员协会最近年度组织当地开展的地区联赛 (每地市不少于8 队的循环赛制比赛)。
(二)要求地市会员协会联赛俱乐部在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
(三)地市会员协会向广东省足球协会报备完成地方联赛赛事信息;材料包括联赛开展时间、竞赛安排、球队数量、 秩序册、竞赛工作计划及负责人信息。
(四)广东省足协根据各地市的足球发展状况,综合确定各地市会员协会推荐参加省超联赛俱乐部名额数量。
三、俱乐部报名参赛资格
(一)实行俱乐部制,参加省超联赛的俱乐部,须在当地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提交资质证明复印材料供审核。
(二)原则上地市会员协会主办的最近年度联赛顺利完赛的,应推荐本年度联赛冠亚军球队;地市会员协会主办的最近年度联赛尚未完赛的,可推荐上一年度联赛冠亚军球队,或本年度联赛积分榜排名前列球队。地市会员协会所推荐的球队须赛风赛纪工作良好,无严重违规违纪。
(三)如发现俱乐部在注册、转会、报名等工作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恶劣情况,则取消该参赛俱乐部当年比赛资格,并减少俱乐部所属地市会员协会当年参加省超联赛名额。
四、参赛俱乐部审核确认
联赛委员会将对所有报名参赛俱乐部进行评估,共明确参赛俱乐部。评估依据如下:
(一)报名俱乐部参加往届中国足协赛事、省超联赛、 市级联赛成绩;
(二)报名俱乐部从2018 年至今参加省超联赛、市级联赛比赛纪律处罚;
(三)报名俱乐部及法人的征信记录;
(四)报名俱乐部的组织机构(营业执照),符合中冠联赛准入条件的俱乐部优先;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运动员可报名:
1.身体健康,男性,200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为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运动员则需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以业余运动员身份需在俱乐部、地市足协、广东省足协、中国足协完成注册;
(二)下列之一条件运动员不可以报名参赛:
1.2025年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U19-21 联赛、五超联赛、香港、台湾地区职业联赛注册报名的运动员;
2.大于50 岁(197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外籍人士。
(三)运动员报名人数
1.报名运动员总人数为25-35 人(守门员不少于2 人);
2.本赛季省超联赛前八名俱乐部可组队参加下一赛季 的广东省青少年足球联赛男子U16-19 组别比赛的资格;
3.每队可注册3 名香港、澳门特区、台湾地区运动员,可同时上场2人。
(四)运动员二次注册及转会
参赛俱乐部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后至第二阶段开始前3日,替换和更改5名运动员。
六、球队官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主教练在必须持有C 级或以上级别教练员 证书;
(二)参赛队助理教练必须持有D 级或以上级别教练员 证书;
(三)参赛队守门员教练必须持有守门员专项教练员证书;
(四)参赛队队医必须持有应急救护证书。
七、其他
广东省足协有权对会员协会、俱乐部及其运动员和球队官员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第九条 准入及报名
一、2025年6月20日前进行参赛俱乐部正式报名(包括俱乐部名称、俱乐部执照、业余运动员参赛协议、会员协会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支持材料),提交由各地市足球协会审核盖章的《参赛承诺书》,并缴纳参赛保证金。
二、上述报名程序完成后,广东省足协将审核确定参赛俱乐部,并根据申办赛区组织分区及抽签,确定赛程。
三、参赛俱乐部须于6月20日前在广东省赛事报名管理系统完成运动员(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在报名截止日半年内盖章的健康证明)和球队官员的报名。
四、各参赛俱乐部需为参赛运动员和球队官员办理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有效期应覆盖比赛整个阶段。
五、俱乐部名称以在民政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正式名称为准,不得在报名时自行变更。俱乐部名称应参照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名称规范执行。俱乐部队名称应报全称及简称。全称为“行政区域+名称+足球俱乐部”;简称为“行 政区域+俱乐部名称”,俱乐部名称不能超过4个汉字,不得使用非汉字。广东省足协有权要求俱乐部更改不合适的名称。报名完成后,俱乐部队名称在本赛季内不得变更。
六、参赛俱乐部必须报领队(对全队所有活动负责,包括赛风赛纪)和主教练(负责训练比赛和代表队伍发言)、 队医(负责全队医疗)各1名,可以报助理教练、体能教练、守门员教练、翻译、队务等身份球队官员(总人数不超过7人),但应具备相应资质。领队或主教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比赛,需要俱乐部正式文件。申报替换人选。主教练资质不符合省超联赛要求的,只能以代理主教练身份参加相关活动。
七、参赛俱乐部必须报赛风赛纪监督员1人,由所属地市会员协会委派副秘书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俱乐部队参赛期间赛风赛纪的管理工作。
(一)赛风赛纪监督员作为赛区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赛前联席会,比赛结束后30分钟离开。
(二)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或提前离场的,必须由所属会员协会向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提交正式情况说明,并经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同意。如因赛风赛纪监督员未到岗,而出现该队的赛风赛纪事件,将追究地市会员协会责任。
八、运动员号码在报名时确认,联赛期间不能更改。
九、在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公布参赛运动员后,如对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上报书面反映情况材料,同时必须提供有关证据,供联赛委员会审核。如经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审核,确认运动员资格不符合省超联赛相关要求,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如果该运动员在已经参加比赛后被查出资格不符,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但之前已完成的比赛成绩继续有效。
十、参赛俱乐部在报名的同时,必须向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指定账户缴纳参赛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未缴纳参赛保证金,视为报名不成功。如该队报名审核未通过,则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该队参赛保证金。在该队所有比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联赛委员会将参赛保证金扣除纪律罚款后退还。
第五章 竞赛办法
第十条 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为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第一阶段地点为省内各赛会制地点,第二阶段为各晋级参赛俱乐部主场。
第十一条 竞赛办法
本次赛事将采取赛会制小组淘汰赛主客场+决赛两阶段的赛制。具体为:
(一)第一阶段将分为3个大区赛,每个大区赛共8支队伍参加,前2个大区先将参赛的16支队伍抽签分成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每个大区共两组8支球队,每个小组赛的前2名直接出线参加第3个大区赛。
第3个大区赛再将8个队伍分为2个小组(晋级组)进行单循环赛制,小组(晋级组)的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的主客场决赛。
(二)第二阶段主客场决赛的赛制,由第一阶段晋级组出线的4支队伍参加,按照小组第一对小组第二的原则先进行半决赛,再进行决赛,直至决出所有名次。
第十二条 决定名次方法
(一)各阶段分别计算;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第一阶段大区赛,以积分排列名次;
(三)第二阶段主客场决赛,以主客场两回合的比分定胜负,两回合内比分打平的,则直接采用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四)如果第一阶段大区赛中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该阶段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该阶段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8.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五)未出线队伍名次按照大区赛所获积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列,不再进行排名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在其所有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在其所有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在其所有比赛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其所有比赛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5.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第六章 规则与规定
第十三条 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颁布、中国足球协会翻译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执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三、执行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制定的联赛文件、规定和通知。
第十四条 规定
一、装备
(一)参赛俱乐部队必须上报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球袜,鼓励增加第三套颜色比赛服装;
(二)所有装备不得为非足球比赛性质的颜色和含有不当的文字、图案等。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护踝和脚踝绷带必须与袜子同色或透明。
(三)比赛双方俱乐部队必须穿着颜色差异明显的比赛服,并经裁判员认可。比赛监督对比赛服装颜色有最终决定权。队伍抵达赛场时必须携带两套比赛服装。
(四)比赛上衣背后和短裤应标注运动员号码,赛季内同一名运动员在同一个俱乐部号码不得更改。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袖标。比赛服上面印刷的号码、姓名、广告等规范见《省超联赛商务管理办法》。
(五)比赛球鞋须符合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标准5号足球,由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提供。
三、上下半场比赛时间4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5分钟。
四、首发和换人
(一)每队首发运动员名单23人,首发11名,替补12名,可替换5人。
(二)比赛中每队替换运动员次数不得超过3次(中场休息时换人不计入次数),被替换下场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三)从比赛监督确认《上场队员名单》后到比赛开球前,如因运动员受伤等原因俱乐部队申请更改《上场队员名单》,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只能以原上场名单中的替补运动员更换因伤不能上场运动员;
2.被换下的原首发运动员不得再列入替补运动员名单,且不得在替补席就座,不能逃避兴奋剂检测(如有);
3.列入替补名单运动员人数将相应减少并不再增补;
4.比赛中可换人次数不变。
五、替补席
(一)比赛替补席每队应不少于20个坐席,其中替补运动员12席,球队官7席,赛风监督员1席,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替补席上所有人员必须穿着与场上运动员和裁判员有明显颜色区别的服装装备;替补运动员必须穿比赛背心。
(二)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席(面向球场)左侧替补席。
(三)赛风赛纪监督员、领队在比赛时必须在替补席第二、第三位就座,管理替补席秩序是领队的主要职责,本方替补席任何人违纪,都将追究领队的管理责任。
(四)比赛过程中,同一时间只能有1名替补席官员(如有外籍人员,可配1名翻译)在技术区域进行指挥。
六、在比赛进行期间,每队同时最多有5名运动员可以在2名官员带领下,在其替补席近侧球门后或比赛监督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无球热身(守门员可以进行有球热身)。
七、资格审查
省超联赛赛前参赛队必须出具运动员、球队官员的参赛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联赛委员会比赛官员审核。在赛前要接受比赛官员审验。
八、竞赛礼仪
(一)参赛运动队在入场后执行握手程序。比赛结束后, 双方球队与裁判员相互握手致谢。
(二)如参赛球队不执行上述规定礼仪,比赛监督须报告赛区联赛委员会,对领队和教练组进行通报批评,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进一步处罚。
第十五条 比赛中止、比赛恢复及取消
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暂停30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二、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 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三、在中止比赛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四、如果因不可抗力,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主办方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运动员、替补运动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
(二)不能对替补运动员名单中的运动员进行增加、更换。
(三)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
(四)比赛的红、黄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五)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
(六)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主办方决定。
(七)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主办方决定。
五、如经考量无法恢复比赛或重赛,联赛委员会将取消比赛。
第十六条 弃权、退赛和罢赛
一、弃权
(一)弃权的表现形式
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参赛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申诉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俱乐部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广东省足协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少于7 人)参加比赛的,或因参赛球队原因不能按时开赛的,视为延误比赛。延误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弃权。
(二)弃权的处理
一方俱乐部队比赛弃权,另一方俱乐部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双方俱乐部队比赛弃权,双方俱乐部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二、退赛
(一)在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发布正式竞赛通知(抽签后编排赛程)之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参赛的,将扣除该俱乐部队参赛保证金1万元。
(二)在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发布正式竞赛通知(抽签后编排赛程)之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在本队第一场比赛之前退出比赛的,将扣除该俱乐部队参赛保证金2万元。
三、罢赛
(一)罢赛的表现形式
并非因主办方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或未获得主办方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拒绝按照主办方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中途退出联赛。
(二)罢赛的处理
罢赛俱乐部队所有本赛季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四、弃权、罢赛和擅自退赛俱乐部队必须赔偿其他俱乐部队、广东省足协、赛区工作机构、合作伙伴等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五、广东省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及省超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弃权、退赛、罢赛的俱乐部队做出进一步处罚。
第十七条 比赛场地
一、比赛监督赛在到达赛区后即对体育场进行检查,确保比赛场地、设施符合《足球竞赛规则》及《省超联赛体育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未能达到相关规定,赛区工作机构必须按照比赛监督要求进行整改。
二、各承办赛区至少提供2块符合要求的天然草场地(同时需有1块备用场地,可为人工草)。
三、比赛场地须满足长105米、宽68米,同时具备独立看台(200座位以上)、主客队休息室、裁判室、竞赛室等各类功能房等技术要求。联赛委员会将对体育场进行检查, 如未能达到要求,则须按要求整改。如因确实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需书面说明情况,会员协会确认并盖章。否则取消该队主场比赛,改为在客场或中立场地完成比赛。
四、比赛场必须保证赛前24小时起至比赛结束期间不举办其他各类活动,否则联赛委员会将视情节给与赛区处罚。
五、赛前1日相当于比赛时间在比赛场地,主客队各有1小时的官方训练(可不训练,须提前通知赛区);顺序为客队在前、主队在后。
第十八条 比赛日程安排
一、省超联赛竞赛日程由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制定,俱乐部必须严格遵守。
二、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有权对既定参赛队及赛程做出调整,俱乐部必须服从。
第十九条 官方活动
除比赛本身外,省超联赛官方活动包括赛前联席会、赛风赛纪及规则宣讲会、官方训练、新闻发布会、倒计时程序执行、颁奖典礼等,任何未按要求出席活动的运动员或者官员,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将对其做出相关处罚。
第二十条 赛前联席会
比赛监督在赛会制的赛区报到日当天(注:主客场制则在比赛当天上午)召开赛前联席会议,参赛队领队(按照要求携带相应证件、服装等)、主教练、赛风监督、比赛官员、 赛区各部门(竞赛、场地、安保)必须出席,就整场比赛运行进行要求部署。
第二十一条 赛风赛纪及竞赛规则宣讲会
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将组织各参赛俱乐部在赛前召开赛风赛纪及竞赛规则宣讲会,只有参加会议的运动员和球队官员才能领取参赛证件。未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发给参赛证不许进入场地。
第二十二条 倒计时主要程序
一、赛前120分钟,参赛队领队登入“广东省足协竞赛系统——省超联赛”填报提交《上场队员名单、替补席官员名单》;
二、赛前100分钟比赛监督抵达赛场;
三、赛前90分钟参赛队、裁判员、赛风监督到达场地,比赛名单公布;
四、赛前50分钟队伍热身;
五、赛前20分钟热身结束;
六、赛前8分钟集合列队入场。
第二十三条 证件管理
一、省超联赛委员会为整个赛事各类人员统一制证。
二、证件种类分为联赛委员会及赛区工作人员、参赛队、比赛官员等4类证件。
三、各类人员需按照联赛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制作证件。
四、如果证件丢失或损坏,申请俱乐部需支付补制新证费用。
第二十四条 球迷管理
一、省超联赛旨在营造优良地域足球文化、培养俱乐部稳健运行,鼓励参赛俱乐部在做好安全预案的基础上,组织球迷团体,到比赛现场为自己队伍加油助威。
二、第二阶段主场赛区、俱乐部应在每场比赛时安排专门的隔离看台区域供客队球迷观赛。主队俱乐部必须将体育场可售(或赠送)球票的至少10%专供客队球迷,客队应安排专门人员与主队沟通,负责联系客队球迷的入场、出场、安保等相关事宜。
三、主、客队俱乐部应对本队球迷的行为负责,创造文明赛场,营造和谐氛围。俱乐部必须严格遵守《省超联赛球迷管理办法》,按照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要求签署《省超联赛文明观赛公约》。俱乐部应对用言语和行为攻击比赛官员、运动员的本队球迷进行劝阻,并结合安保力量,采取必要手段予以控制。对于出现某队球迷不当行为,而该俱乐部、所在赛区管控不力的情况,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将视情节对相关俱乐部或赛区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新闻媒体
一、各赛区、参赛俱乐部必须按联赛媒体规定提供所有新闻媒体设备及设施。
二、广东省足球协会统一制作媒体证件。
三、除了主播台以外,媒体记者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及球场边线与观众席之间的区域。在比赛前、比赛进行期间以及比赛后,均严格禁止任何媒体记者进入俱乐部队更衣室、运动员通道及技术区域。
四、任何参赛俱乐部、个人不得通过社交媒体(或委托他人)对外发布和传播不实、不当、不负责任言论等。一经发现,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商务
省超联赛各赛区比赛场地必须按照商务要求,完成全部商务需求的广告板和相关背景板摆放。
第七章 赛风赛纪与公平竞赛
第二十七条 赛风赛纪
一、省超联赛各参赛俱乐部、赛区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足球赛事赛风赛纪工作的通知》、《中 国足球协会关于在各级业余赛事中加强赛风赛纪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
二、严重违规违纪的处罚
(一)在省超联赛中出现的威胁、辱骂、围攻、推搡裁判及比赛官员,阻碍裁判及比赛官员正常工作,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管理人员、俱乐部,将列入全省业余赛事违规违纪黑名单。广东省足协将视情节拒绝严重违规违纪的运动员、管理人员、俱乐部报中国足协。
(二)在省超比赛中出现上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管理人员、俱乐部,除纪律处罚外,并追究推荐地市会员协会的管理责任,同时减少该地市会员协会下一年度的省超联赛推荐名额。上述情节、性质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红黄牌
一、省超联赛,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将自动停赛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时以纪律委员会处罚为准)。
二、运动员在分区赛的单张黄牌不带入排位赛。运动员在第一阶段分区赛累计两张黄牌、红牌、纪律处罚的停赛均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十九条 公平竞赛积分
一、公平竞赛积分是精神文明奖项的重要参考依据。总分100分,采取扣分制。如球队之间进行比较公平竞赛积分时场次不相同,则场次多的球队先去除公平竞赛积分扣除最少的场次后,再行比较。
二、比赛出现的黄牌每张扣1分,红牌(直接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扣3分。
三、纪律处罚文件中,每停赛1场,扣3分。
第三十条 纪律罚款
一、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以纪律罚款的收缴和发放,来鼓励各队公平竞赛,打造省超联赛正能量氛围。
二、俱乐部队在省超联赛的比赛中,每张红牌罚款500元(1+1黄牌按红牌1张计算罚款),有关追加停赛和罚款标准同样为1场500元。
三、俱乐部完成所有比赛后,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核算该队包括其运动员应缴纳的罚款,在赛季开始前交纳的参赛保证金中扣除。剩余款项退还该俱乐部。如参赛保证金全部扣除后仍有差额,不足部分在该俱乐部赛事结束后15 日内补缴。如未补缴,取消该俱乐部所有比赛成绩和奖项,并停止广东省足协所有赛事参赛资格且通报所属地市会员协会。
四、收缴的罚款,用于奖励赛风赛纪工作良好队伍、奖励省超联赛各阶段组织优秀赛区、奖励业余足球励志人物、奖励违反足球道德举报人、担负社会责任、联赛公益宣传等。
第三十一条 纪律与申诉
一、申述
(一)本规程中申诉是指对直接影响比赛的事件(如赛事组织管理、体育场设施、比赛装备、运动员比赛资格、比赛用球等)或违反本规程的行为而提出的申诉。
(二)由裁判根据比赛相关事实做出的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对此不得提出上诉。
(三)除非另行规定,申诉首先应该以简单书面形式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比赛监督提出,在赛后24小时内相关俱乐部队以正式书面形式提交给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
二、纪律委员会
(一)省超联赛纪律处罚的依据为《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二)省超联赛的违纪事件,由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严重违规违纪,将提交广东省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作进一步追加处罚。
三、仲裁委员会
省超联赛比赛的纠纷案件,由广东省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四、道德委员会
广东省足协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操纵比赛、赌球、腐败、消极比赛、默契球等违反足球道德和公平竞赛行为,请各参赛俱乐部、赛区、广大足球从业者按照《中国足球协会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所要求事项予以监督,对于发现有参赛俱乐部或人员涉嫌违反足球道德行为的线索或证据,需及时向广东省足协道德委员会反映情况,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举报。如查实,将对涉事相关单位、人员予以处罚,并奖励举报人。
第八章 奖励和升降级
第三十二条 奖励
一、省超联赛前三名的俱乐部将获得奖牌。
二、省超联赛设立“公平竞赛奖”、“最佳运动员”、“射手奖”、“最佳新秀”、“优秀守门员”、“优秀教练员”、“志行奖”等奖项。具体奖项设置管理,见《省超联赛奖项评选办法及要求》。
第三十三条 升级
本年度省超联赛优胜俱乐部按名次高低排位推荐参加2026年中冠联赛(如有空缺顺位,按要求依名次递补);具体办法及名额数按照中冠联赛竞赛规程和相关通知执行。
第三十四条 降级
本年度省超联赛分区赛各区最后一名降级,可参加下一 级联赛,从2026年起将举办广东省足球协会甲级联赛。
第九章 比赛官员
第三十五条 比赛监督
一、由省超联赛联赛委员会指派,全面负责赛区各项协 调和管理工作。
二、比赛监督依照《比赛监督工作职责程序与要求》进 行赛区指导、协调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和评定。
第三十六条 裁判监督和裁判员
一、由广东省足球协会裁委会选派。
二、裁判监督和裁判员参加赛区裁判工作,必须遵守广 东省足协裁委会及赛区工作机构的各项规定。
第十章 经费条件与赛区接待
第三十七条 经费条件
一、广东省足协采取包干的形式给与赛区一定办赛组织 补贴经费,不足部分由赛区承担。
二、参赛俱乐部负责本队参赛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城际交通、赛区食宿、服装器材、保险等费用)。
第三十八条 赛区队伍接待
一、所有俱乐部队各自负责本俱乐部在联赛期间相关费 用(食宿、车辆等)。
二、所有俱乐部队须至少于比赛日赛前90 分钟抵达比 赛场地,按时参加赛前联席会、联赛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三十九条 比赛官员接待
一、赛区负责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等比赛官员 的报到及赛后当日食宿的接待工作。
二、接待条件、相关经费标准按照《省超联赛相关经费 标准及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医疗与防疫
第四十条 医疗
一、各参赛俱乐部应确保本队运动员在赛前参加了身体 体检,并符合参赛要求。
二、赛区应在比赛场地提供医务室及相关医疗设施及药
三、比赛期间,赛区必须配备一名有资格的医师和训练 有素的急救护理人员若干名。
四、赛区每场比赛配备2 副硬质担架及接受过培训的担 架员4-8 名、1 辆配有急救设备(含AED)的救护车。
五、参赛俱乐部必须为其俱乐部队所有成员的住院、外 科手术和专业医疗检查支付所有费用。
第四十一条 反兴奋剂
一、省超联赛严禁参赛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二、兴奋剂检测工作按照反兴奋剂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
广东省足球协会是省超联赛唯一且具有排他性的所有 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包括但不局限当前和未来的省超联赛名 称、标识、商标、技术报告、出版物、奖牌和奖杯等的使用 权利。以上提及的任何权利的使用都应该事先获得省超联赛 联赛委员会的书面同意书。
第四十三条 未尽事宜
一、各报名参赛俱乐部在报名完成后视为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本规程由广东省足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和由 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件都将由广东省足球超级联赛联赛委 员会做出决议。
三、本规程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举报